對我而言,進行一個拍攝行動,就如同是在生產當代的落地掃。相對於農業時代的傳統落地掃,我認為當代的落地掃,應是於城市內外的各種裂隙中,創造一個暫時存在的場域,使其成為可以讓感性發散的空間,並在此演出還在演變中的生命狀態與異議想像。
在拍攝靜態影像時,我選擇以深焦攝影的方式,盡可能拍下演出者與暫時存在的場域內的所有細節,對我而言,拍下這些細節,既是讓每一個暫時存在的演出與空間,成為可以進行另種社會想像與精神重構之所,也是一個讓觀者的觀看行為──成為能遊走於各種微細之境的旅程。
依每套作品性質的不同,我將它們分為「迷向、殘響、磨損或反磨損」、「破洞與無人之屋」、「以想像與自立搭景解除感知控管術」、「在法律禁區內,以凝結之姿與沉默作為發言形式」、「於影像迷霧中重繪」。